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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看到這篇電腦存檔,我想起了當時是因為某名嘴上節目談到「二奶手機」,覺得很納悶才去查的。終結偷腥 有請二奶手機
記者王瑞德╱專題報導
慣性外遇偷情者將出現恐怖剋星!
在嫁入豪門的女明星爆發先生八小時內分別和二女偷腥劈腿,慘遭狗仔隊全程跟監的風暴後,凸顯出國人偷情或是在中國的台商「包二奶」的惡習難改;鑑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台灣的徵信社業者特別開發出專剋偷情者的第二代改良型「二奶手機」,還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偷偷裝設在汽車內,使當事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全部都在掌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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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名女人偷拍光碟」事件中大出鋒頭的第一代「二奶機」,其設計原理,是利用改裝行動電話晶片線路,當持有人開機但並未使用時,彼端的「藏鏡人」,可以利用事先設定的密碼撥號,在不驚動持有人的狀況下進行「竊聽」。
第一代的「二奶機」雖好用,卻有致命的缺點。
原來這種「二奶機」限於主機板和晶片,僅能針對特定廠牌的特定機種進行改裝,而且遠端啟動竊聽裝置時,持有人的行動電話就無法接收或是撥打,一不小心就會穿幫。
為了對付太多的偷腥者,台灣的徵信業者勞神苦思,最近大舉開發出全新的第二代改良型「二奶機」,不僅克服了廠牌和機種的限制,最可怕的,則在於當其啟動竊聽裝置時,行動電話持有人照樣可以接聽、撥打電話,而且偷聽者還可以完整地同步竊聽到雙方對話。
這種「二奶機」沒有空間限制,不管是國內外,只要訊號可接收到的地點,就算是國際漫遊也照樣竊聽不誤,尤其針對五十萬名在中國經商的台商在台元配來說,這種「二奶機」可說是保護元配「蒐證」的最佳利器,隨時隨地可「監聽」對岸的老公是否出軌,或是和「二奶」甜言蜜語。
這種「高科技」捉姦產品並不便宜,第一代的機種一具售價一萬五千元到二萬元之間,第二代則每具售價高達三萬五千元到四萬元之間。
鑑於「二奶機」可能引起慣性偷腥的另一半起疑且排斥,徵信業者還進一步推出汽車竊聽器,號稱可以「衛星定位」;其實最簡單的原理,就是在特定人士的車子裡神不知鬼不覺地替對方裝上一個可以竊聽的「大哥大」,只要接上汽車電路,在訊號可及之處,就可以不限時間進行竊聽。
其實台灣的民營大哥大業者,為了保護老人和小孩,早已開放諸如「無線關懷」和「定位追蹤」功能,只要每個月區區數十元,就可享受其加值服務,可以事先設定「主機」追蹤無線「附機」的特殊功能,按下幾個鈕,想追蹤者的行蹤立刻從螢幕上的電子地圖上一覽無遺、無所遁形。
有些徵信社業者可以在欲追蹤者的車上,偷偷裝設價格較昂貴的「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有些業者為了省錢,乾脆一勞永逸,裝設附有「定位追蹤」功能的行動電話,如此一來,既可偷偷監聽又可隨時掌握另一半行蹤,如果對方向另一半報出「離譜」的不同位置,和螢幕上監控的位置不同,這時候,就得考慮是否要進一步捉姦了!
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dec/5/today-so3.htm
Frank:這是昨天的新聞,就在我新增了「電話民調作弊」之後不久就看到了這則新聞,原本應該過些時候再放上來,畢竟求新求快不是我這裡的特色,不過關聯性這麼高,索性就放上來。我的感覺是,過些時候大概會發展到見面才能相信的階段,尤其是許久未見的友人家人朋友們的來電,詐騙集團的招式越來越高明了,要小心。詐騙電話盜接 軍方也淪陷
更新日期:2007/07/10 07:10 記者:記者游振昇、白錫鏗/連線報導
除了警方,軍方的室內電話也已被詐騙集團入侵盜接。據了解,憲兵司令部已緊急通告三軍單位全面清查,除為防詐騙集團,也為避免發生更嚴重的軍機外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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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七個派出所電話日前傳出遭人盜接,歹徒盜接的手法,是在派出所外一百公尺至一公里的範圍內,先找出掛有派出所電話線的電線桿,然後在電話線上加裝分線箱,再以手動轉接方式,將打到派出所的電話轉給同夥,同夥也可利用派出所的電話線發話,令被害人不疑有他。因每次轉接不超過三小時,令警方查緝困難。
台中縣警方認為事態嚴重,積極偵辦,上周五逮捕正在盜接警用電話的吳廷輝(卅歲)。吳幹過徵信業,他表示是受綽號「川哥」的男子委託,以一天一千元代價,於特定時段到派出所附近電線桿安裝轉接器盜接電話。檢察官認為他只是詐騙集團最下游,已依違反電信法和詐欺罪嫌將他聲押獲准。
台中縣警局已緊急通報警政署,徹底調查警政單位的室內電話是否有被盜接情形。由於歹徒盜接並非難事,且外縣市也傳出盜接情形,警方研判軍、憲、警單位的電話都可能淪陷。
據了解,豐原憲兵隊五月初例行檢查電話線路,即曾在戶外電纜線上找到盜接電話用的轉接器。巧的是,那幾天有數名憲兵的父母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自稱警員,指他們的兒子在部隊打傷人,被帶到派出所處理,必須匯款和解或賠償醫藥費;歹徒還建議家長查號後,再打電話到豐原憲兵隊詢問。
這名家長說他曾打到豐原憲兵隊,先聽到語音答錄,後來依歹徒指示查詢號碼再打到憲兵隊,馬上就有人接聽。他心知有異,再打到憲兵司令部查證,憲兵單位確認歹徒盜接憲兵隊電話詐騙役男家長。
豐原憲兵隊表示,目前已查出有軍人家長因為聽信歹徒所言而匯款,被害人數仍在調查。憲兵隊已請中華電信公司全面清查線路,憲兵司令部也要求各部隊應將單位電話和部隊長行動電話提供給役男父母,以便查詢。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09/2/h162.html
Frank: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是隨便問還真的沒什麼人知道答案,所以我找到了這篇。勞動基準法於八十九年六月修正,將每週四十八小時的正常工作時間,降低為每二週八十四小時,平均每週調降六小時,企業因此而大幅增加加班費的支出,連動影響到勞健保保費、資遣費、職災補償及退休金的成本,同時對於必須施行二十四小時輪班作業的事業單位,更造成排班之困擾,也影響到勞工的作息習慣。由於工時縮短對企業的勞動成本造成巨大的衝擊,加上景氣冷颼颼,經濟也看不出遠景,所以有很多的企業因無法繼續在國內生存,所以不得不忍痛裁員或外移,如此一來,更多的勞工面臨失業的惡運。經過這一次慘痛的教訓,朝野各界已建立共識,也就是在保障並提升勞工權利的同時,必須兼顧到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彈性與生存發展空間,否則過度保護勞工就會造成「愛之適足害之」的不利後果。##CONTINUE##
工資與工時安排是勞工權益的二大課題,而工時制度更是攸關企業的競爭力與生產秩序,對於經營成本的影響更不能等閒視之,所以此次勞動基準法在九十一年十二月修正的時候,已放寬了工時的彈性。所謂四班二輪制,是指有四班工作人員,每日二班人員工作,另外的二班工作人員則休息。通常採連續工作二日,休息二日,而每日工作十二個小時,其中包括中間休息二次各一小時,每日實際的工作時間為十小時。如果根據修正前的勞基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雇主只能將其二週內一日的正常工作時數八小時,分配於其他工作日,而分配於其他工作日的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而且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也不能超過八十四小時,同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也就是實施四週二輪制的企業,雇主必須給付每日約一小時的加班費,然而勞工二週工作總時數採七十小時,比勞基法所規定的二週八十四小時還低,這對企業主來講實在是不合理。所以此次修法特別放寬為「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由於是採取工作二天休息二天的輪班制度,二週內的工作日數可能是八日或六日,因此每個工作日可以接受分配的額外工作時間至少為二小時,也就解決了企業必須給付加班費的困擾。
但是要提醒的是,新修正的勞基法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二週變形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至於哪些行業會被指定適用,尚待勞委會公告。另外,企業實施二週變形有違反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者,依同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可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的罰鍰。
來源:http://otraining.evta.gov.tw/btraining/etn_faq_Aq.asp?no=1255